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 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如财政部及其他相关部委制定的会计法律规范。它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等。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第27号令发布,于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门第33号令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也属于部门规章。它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六个方面内容,共有十一章五十条。
《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对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规范处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由财政部制定颁发,这应该是行政法规。
属于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