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第44条(2)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周末是休息日,单位让其值班。正常工作每天规定8小时,支付工资的200%,其余16小时也算加班,也得支付200%的工资。那么周日该支付值班人员6天工资。按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就是9小时,单位明显违法。如果是体力劳动,连续工作24小时,非出事故不可。显然24小时值班也会睡些觉,我看协商要加班费吧。算成给3天到4天加班费可行吗?至于具体识字自己算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