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即不需要100%业主同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动用维修基金。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大致给你提供以下思路:
一、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如户外墙面、楼梯间、上下水管道、电梯等。
二、
1.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2.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专属一个单元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该单元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专属一个楼层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该楼层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和所在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
【业主对承担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有分歧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参考法律法规】
1.由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参考你所在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
关于基金这一块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同意,并测算的花多少钱才能去办理,在使用过程中还会受到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以前确实有交不上的很麻烦,如果房产本没有办,在办理房产本的时候一起交
没有收起来是房管局的失职
只要是大修房管局应该支持,
每年有很多物业公司骗取基金,告上法院,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