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有这样的保险代理人,感到悲哀,为了个人的业绩,误导客户,至于以后万一出了问题,那么肯定是这份合同无效的,建议更换投保人,更换投保人一定要原投保人同意,因为以前的交费从保单关系上看都是属于投保人的,在更换投保人时需要的手续如下:1.要填一份变更表,这个在保险营业厅都可以拿到,变更表上要有原投保人的签名。2.需要原投保人和新投保人的身份证。3.带上保险单。4.如果原来的交费是 通过原投保人的银行账户划帐的话,你还要准备一个你自己的银行存折,变更一下交费的账户,这样,保单就可以变更过来了。
您好:欢迎来到向日葵保险网。如果你所说的保险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是你的侄子,而投保人根本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失去联系,新华保险公司却没有让投保人亲笔签名,如果发生理赔,这份保单是无效的,如果将来有什么事,保险公司不承认他们的所为,我想将来会给您带来麻烦,还是找保险公司快点把合同退了,责任不在于你。未成年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要求:1.被保险人为10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是父母。2.被保险人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投 除父母以外,可以为下列近亲属:兄 姐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的兄弟姐妹,但须经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在投保书的监护栏答字确认。)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这份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保险法有规定:所有的保险合同都必须是投保人的亲笔签名,你哥已不知去向,就算写上他的名字,也是没有用的,要是出问题了的话,保险公司是拒绝赔付的。
您好!这是不合法的。保险有一条原则就是:“诚实守信”。在代理人咨询您的时候您必须如实告知,不然的话这份合同万一以后出现风险事故了,保险公司是可以无条件拒赔的!
你好!如果这份保险在犹豫期内建议你还是退了,然后让你嫂子做投保人办。如果你侄子是10岁以上的小孩,你完全可以做投保人。如果犹豫期过了,建议你找回你哥哥做笔记变更。即使这份保险生效了,以后在理赔上还会有很多麻烦。两年内如果产生事故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以合同无效不赔。如果发生小意外,即使赔,如果你侄子没有账户,就只能赔到法定监护人的账户上,需要你哥哥或者你嫂子的账户,身份证,你能拿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