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台州图书馆预借了书但没有在规定时间里去拿后果会怎样?

是 预借 预借
2024-11-22 03:34:0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从法律角度看,对于图书馆的要约,本方已经作出了承诺,双方关于借书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其后本方又不去借书了,这属于违约行为。对于这种违约行为,想必图书馆遇到的多了,也不会有什么惩罚性的措施,毕竟汲取知识还是要靠自觉的,当然,对于不守信的行为,小小的惩戒也是可以的,比如,以后不再享有预借的资格。但即使有惩罚措施,也必须是事先明示的。


法条链接:《合同法》

1、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2、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3、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4、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5、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回答2:

台州图书馆文献需及时还回,本馆免收逾期费,但逾期将对读者的借阅权限和借阅等级产生负面影响。

回答3:

看重点,只是预借的,并没有真正借到书.
预借没有去拿应该问题不大.但预借应该有一个保留期的,图书馆应该帮你保留,过了期限就不保留了.
但具体对于你这个预借的信誉度考核是否有影响就不清楚了

回答4:

没逾期过,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