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办理车辆废旧手续时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更换新车,须提供新车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8、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9、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1、带证件到解体厂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核发汽车报废通知
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将车辆送正规拆解厂
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拍照五大总成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持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6、申领补贴
符合各省市地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的车主,携带以下材料
⒈《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⒊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⒋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⒌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⒍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单位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