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女儿有权拒绝不赡养母亲的?

2024-11-15 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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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尊老、爱老、敬老、养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成年子女依法负有和履行对老年人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不能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同时,因父母年长而遇到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居住、迁居在条件低劣的房屋等情形时,成年子女就依法负有照料父母责任的法定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如果成年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等情形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就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回答2:

女儿是没有这一个权利去拒绝养自己的父母的。因为父母把你生了出来养得这么大所以你就必须要进行你自己的义务。

回答3:

法律规定的所有的子女都要赡养父母,这是不可以拒绝的,不管你母亲经历了多少坎坷的经历,都不是你拒绝赡养的理由。

回答4:

法律上女儿是没有权利拒绝,不赡养不赡养母亲的,不管他对你怎么不好?你们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当然他要自己没有生活能力的

回答5: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单方且不可免除的,并不以父母是否抚养子女为前提的,所以你无权拒绝赡养母亲,如你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