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描述:
7.3.1中标人应在公布中标人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将标授予下一个标价合理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参考:《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
建议这样写: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愿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将标授予下一个标价合理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另:具体几日内签订合同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调整
首先,你是做招标文件吗?如果是的建议你参考国家标准规定的招标文件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