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2024-11-08 05: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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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班途中骑车意外摔伤不算工伤。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2:

1、不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我建议,你先不要管算不算,发生工伤后,你报告单位,让单位在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内向属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算不算工伤,由社保局来认定。

回答3: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骑车上班摔倒是否算工伤,要按实际情况来说。如果脑出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受到伤害产生的,那算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出现脑出血的,那是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脑出血的,算工伤。还有患职业病的,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4:

算工伤!我前天骑摩托车下班回家,骑车太快了。自己摔倒了,我去医院拍片子,吃药的发票都给经理了,他给我报销了,一共300多块钱,骨裂,后期吃药治疗费用公司全报销,两个月不能上班住院公司也报销!我现在就在医院躺着。不过我的是正经公司电信局。估计私人老板才不管你。

回答5:

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