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还要发放工资吗

2025-03-24 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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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一般可不发放工资。

回答2:

参加生育保险领取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剖宫产的另增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晚育是指23周岁以后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正常产生育医疗费定额1500元,剖宫产定额3500元;正常产且有并发症的在1500-6500元之间据实报销;剖宫产且有并发症的在3500-8500元之间据实报销。
  对于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是否还需要发放工资,生育津贴是女性职工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给与的补偿,就是俗称的“产假工资”,因此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再发放工资。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前本人的工资,单位应当为其补齐生育津贴和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