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欠了别人的钱、叫我打欠条、现在债主找上门找我要债我可以不还吗

2025-01-07 03:39:15
推荐回答(7个)
回答1:

如果欠条上面写的是你的名字,目前是不能不还的,除非法院因故有别的判决;如果不是自己名字,那么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

小叔欠了别人的钱,但是自己签字写了欠条,那么就代表自己同意将小叔的债务转移给自己,由自己进行偿还。具体自己和小叔之间有协议,导致同意替他还债,这个与债主无关,所以不能不还。
如果是受了小叔的蒙骗,可以让债主起诉自己,或者自己去法院起诉小叔,向法官讲明自己受了蒙骗。如果法院同意,判定这份欠条不能作数,那么就可以不用由自己来偿还这份债务。

回答2:

不能,因为打欠条的人是你,不是你叔叔签的字,所以你啊,就只能哑巴吃黄连了,当然后面你可以找你叔叔要,至于能不能要回来,呵呵,看你的运气。

回答3:

你帮小叔打借条,那要看借款人写的是谁的名字?另你有没有帮他担保?如果借款人写得不是你的名字,你也没作担保,那就不用还,反之有其一,债主找你还钱就很自然了。所以你用不用还钱视具体情况而定。

回答4:

借条上签的是你的名字吗?如果是你的名字那你就要还,如果不是,凭什么你还?

回答5:

你打的借条肯定你要还了,

回答6:

可以。

回答7: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