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21.5W是不是赔偿总额?还是单单医疗费?因为你这里还牵扯到一些误工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等,如果是21.5W是总额的话,先扣除对方交强险的医疗费份额1W,剩余的20.5W就按责任分,也就是对方出10.25W,摩托车方自己也要承担10.25W。
还有对方是否有商业险,是否能承担的起剩余赔偿款项你自己心里要有数,是否要先期到法院做财产保全等等。
甲方的交强险中1w医疗费、11w伤残不打折全陪乙方。剩下的部分甲方承担一半,这剩下的一半通过甲方所购买的商业险来赔偿。如果购买了不计免赔,且在保险限额内的话,全部由保险公司买单。
在你、保险公司及对方都参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你投保的交强险中给对方赔偿医药费1.1万元;余下的医药费由对方和你各自承担50%,你承担的这一部分,由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你投保的三责险保额范围内替你向对方赔偿;还有不足时由你自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