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问行政单位收到上级部门的专项资金时,怎样编制分录?
答:借(增加):专项资金 50万元
贷(增加):银行存款 50万元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
项目资金核算(明确专项用途、形成资产的不计所得税)
1、企业收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新产品开发资金、技改资金、技术研究、科技富民强县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按资金项目设明细账)
2、企业支出专资金时
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等有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3、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4、项目完成后未形成资产的需要核销部分
借:专顶应付款
贷: 生产成本等有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