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属于违法行为。
这里有两种情况:你向垃圾向内主动(明智)扔。你的行为构成遗弃,所以他人使得是合法取得,你无权索回;另一种情况是你无意间将不想遗弃的物件"丢弃",你后发现后去寻找。这时他人拾得应予返还,否则涉嫌构成侵占罪。这里主要是你如何证明你的"丢弃"是非主观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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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东西不还还可能犯法,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
1、捡拾他人遗忘物,拒绝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一般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占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公安局不予立案。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根据《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不当得利的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3、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把物件扔进垃圾桶?那么他是知道有值钱的东西还 是不知道呢?如果 知道那是他根本不想要了。,谁捡到是谁的, 不需要归还,也 不犯罪,
如果他不知道后来发现大学丢了,有人恰好见到了。也知道是他的 那么就应该归还人家,是不是犯罪要看物品价值,如果猫儿巴西的,块儿八绝的,不值钱的 ,根本谈不上什么犯罪,如果非常值钱,不还那就 有问题了。
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东西对甲很重要的的话,或者贵重的话,甲能证明是为自己所有,乙可以说构成了侵占罪,你可以看下关于侵占罪的相关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