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全部财产的含义是视情况而定的:
1、公司既然是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也就是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属于子公司,上面还有母公司,那么该公司只要是独立的法人,其中的全部财产就是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与母公司财产无关。
3、公司属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中的全部财产就是总公司的全部财产。
总而言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全部财产的含义是依据该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公司的属性决定的。
扩展资料:
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情况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1、《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 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二、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该情况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 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三款:"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司既然是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也就是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像你说的,公司属于子公司,上面还有母公司,那么该公司只要是独立的法人,其中的全部财产就是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与母公司财产无关。
公司属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中的全部财产就是母公司的全部财产(本公司财产其实也反映在母公司账上)。
母公司财产不属于子公司财产,子公司的财产也不是母公司的财产。合并口径是财务概念,不是法律概念。法律上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完全独立的法律实体,财产是完全分离的。
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仅以其在子公司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母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权属于母公司的财产,但子公司的财产不是母公司的财产。
这是关于股东有限责任的规定。公司的财产和公司股东的财产是完全分开的。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债务,一般情况下不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打个比方,甲乙二人各投资50万开办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公司经营不善,对丙欠下了1000万元的责任。然后丙提起诉讼,假设这时公司的总资产只有100万元,那么就可能执行公司的100万元资产偿还给丙,然后丙剩余的900万元只能自认倒霉了,而不能要求甲、乙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