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食品,一些检验的有效期是很短的,如果货到港了,货已过了效期,损失会很大的,所以一定要具体的产品具体分析。2.如果双方还没达成购买的协议,还未谈到具体的开证条款,货物的各种验测就已经出来了,这个货是不是会有问题。确实不是很合乎逻辑,这个都要考虑到。
我个人理解是,信用证还没有开具,怎么就有单据属于这个信用证了呢?逻辑上不成立。
信用证是单据的交易。这是怕你只做单据(做一套假单据),而没有真正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