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辅修专业的最低总学分为25学分;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最低总学分为50分(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修满辅修专业25个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第二专业、双学位规定的50个学分,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者,同时满足辅修学校获证要求,可获第二专业、双学位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未修完辅修专业课程,所修课程可作为选修课程,记入主修专业成绩单。
3、学生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如主修学业已完成,而辅修学业未完成的,不得申请延长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学习时间。
你是七校的么?大二大三大四学够规定的学分,写完论文,拿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