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由此可见,女性村民也是可以获得宅基地的!
哪些情况下女性村民可以获得宅基地?
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申请不是以居民个人为单位,而是以户为单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而在我国,大多数女性在出嫁前她们的户口一般是与娘家人在一起的,在出嫁后她们的户口是与婆家人或者娘家人在一起的。而根据”一户一宅“的政策,户口在娘家或婆家那就需要跟娘家或婆家共用一处宅基地,不能够单独申请宅基地的,这类情况下申请宅基地肯定不能被批准的。
当然,如果女性村民是独立的一户,户口在集体,且属于住房困难户、无房户、缺房户等,则可以与男子享受平等的宅基地权益,可以去申请宅基地。
外嫁女如果户口还在娘家是可以申请建房的只要是正规申批下来的就会有建房证的
外嫁女名下无房产,村里不可能让你建房的。如果父母有房产,作为女儿,和男孩有同样的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如果父母去世,没有遗嘱,那就按顺序继承,女儿有份,如果父母有遗嘱没女儿份的,那女儿就没份了,如果父母建在,可以和父母讨论继承房产问题,或兄弟姐妹赠给你份额也约,女儿有了份额,就可以在娘家建房,也会有建房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