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Ⅱ类包装的危险物品属于中度危险类别:
按GB 6944中危险货物的不同类项及有关的定量值,确定其包装类别。但各类中性质特殊的货物其包装类可另行规定。
5.1 第1类 爆炸品
爆炸品所使用的包装容器,除另有规定外,其强度应符合Ⅱ类包装。
5.2 第2类 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5.2.1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钢质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盛装乙炔气的钢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5.2.2 外包装为木箱或纸箱,内容器为安瓿瓶或装有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
a 2.1项 易燃气体(品名编号 21001~21999):Ⅱ类包装;
b 2.2项 不燃气体(品名编号 22001~22999):Ⅲ类包装;
c 2.3项 有毒气体(品名编号 23001~23999):Ⅱ类包装。
5.3 第3类 易燃液体
5.3.1 3.1项 低闪点液体(闪点 <-18℃)(品名编号31001~31999):Ⅰ类包装;
5.3.2 3.2项 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品名编号32001~32999): 初沸点≤35℃:Ⅰ类包装; 初沸点>35℃:Ⅱ类包装。
5.3.3 3.3项 高闪点液体(23℃≤ 闪点≤61℃)(品名编号33001~32999):Ⅲ类包装。
5.4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4.1 4.1项 易燃固体
a 一级易燃固体(品名编号41001~41500):Ⅱ类包装;
b 二级易燃固体(品名编号41501~41999):Ⅲ类包装。
注:4.1项中退敏爆炸品:Ⅰ类或Ⅱ类包装:自反应物质:Ⅱ类包装。
5.4.2 4.2项 自燃物品
a 一级自燃物品(品名编号42001~42500):Ⅰ类包装;
b 二级自燃物品(品名编号42501~42999):Ⅱ类包装;
c 二级自燃物品中含油、含水纤维或碎屑类物质:Ⅲ类包装。
注:4.2项中的自热物质:Ⅱ类或Ⅲ类包装。
5.4.3 4.3项 遇湿易燃品 a 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品名编号43001~43500):Ⅰ类或Ⅱ类包装;
b 二级遇湿易燃物品(品名编号43501~43999):Ⅱ类包装。
注:二级遇湿易燃物品中危险性小的:Ⅲ类包装。
5.5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5.1 5.1项 氧化剂
a 一级氧化剂(品名编号51001~51500):Ⅰ类包装;
b 二级氧化剂(品名编号43501~43999):Ⅱ类包装。
注:二级氧化剂中危险性小的:Ⅲ类包装。
5.5.2 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Ⅱ类包装。
5.6 第6 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5.6.1 6.1项 毒害品
A 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品名编号61001~61500)见表1。
表1
包装类别
口服毒性LD50
mg/kg
皮肤接触毒性LD50
mg/kg
吸入粉尘或烟雾毒性LC50
mg./l
Ⅰ
≤5
≤40
0.5
Ⅱ
>5~50
>40~200
>0.5~2
B二级毒害品(有毒品)(品名编号61501~61999)见表2。
表2
包装类别
口服毒性LD50
mg/kg
皮肤接触毒性LD50
mg/kg
吸入粉尘或烟雾毒性LC50
mg./l
Ⅲ
固体:>50~500
液体:>50~2000
>200~1000
>2~10
C闪点<23℃的液态一级毒害品:Ⅰ类包装; 闪点<23℃的液态二级毒害品:Ⅱ类包装。 5.6.2 6.2项 感染性物品
该类物品所应使用的包装容器、包装类别、对容器的试验项目、试验要求及合格标准应与运输主管部门商定。
5.7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包装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项目及方法、定期检验等应符合GB 11806,并应与运输主管部门商定。
5.8第8类 腐蚀品
5.8.1 8.1项 酸性腐蚀品
a 一级酸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1001~81500):Ⅰ类包装;
b 二级酸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1501~81999):Ⅱ类包装。
5.8.2 8.2项 碱性腐蚀品
a 一级碱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2001~82500):Ⅱ类包装;
b 二级碱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2501~82999):Ⅲ类包装。
5.8.3 8.3项 其他腐蚀品:Ⅲ类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