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楼顶是公共使用的, 肯定不能阻止其它人去安装,但如果是因为安装造成漏水,这是人为的,那安装的人肯定有责任。另外一点,一般安装太阳能是不会破坏原防水层的,是用线固定,不是打钉到防水层的。和谐社会,即使他们不说同意赔偿损失,真是人为造成的,不法院也是你赢啊。公共的部分就让他们装吧,但要求不能打钉,你也可以去看看啊!个人观点
你既然按了,为什么不让把个别人按。要是真的认真起来,所有的太阳能都得撤,尤其是漏水严重的,就是说你的。
目前无相关立法可依,但是从法理上讲,楼顶楼面花园等地方是公共区域,你在公共区域安装热水器,影响了整栋楼住户的使用,应该征得大家的同意,并且有一定的补偿。
以漏雨补偿为理由缺乏依据,要他证明热水器的安装和他漏雨有因果联系
所以你没有权利拒绝他安装,因为屋面是公共面积,谁都可以使用的,如果有的小区规定不能装太阳能,那也是物业管理。但是如果因装太阳能地脚螺丝而引起的漏水现象,必须由你楼下业主本人负责。
楼顶面积属于不参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使用权归本楼所有产权人共有,另外,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17条规定:买卖双方可以就该商品房所在楼顶的屋面使用权、所在外墙面使用权、所在楼房的命名权、所在小区的命名权作进一步约定。你看看你的合同上面是如何约定的.
只有你产权面积内(且不包含公摊)的套内建筑面积是属于你个人的,但如果对房屋主体进行改造也是不可以的,因为可能会影响整楼的主体承重等问题,其余的电梯间、走廊、楼顶、甚至外楼面等所以您没花钱买的面积都是大家共有的,属于公共区域,个人是没有权利占有、改造或者堆放物品的,是违法的。
楼顶是公共面积是不错,可等到太阳能热水器造成的损害你用太阳能的可就耍无赖流氓了,你用楼顶装太阳能你必须承诺楼顶维修费用你拿大头起码百分之六十,你既得利益又不付出那咋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