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原审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要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同意调解的,完全可能调解结案的。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有的,不过要双方愿意才行,实践在二审甚至是再审中调解结案都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