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2024-11-29 08:03:2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双方之间签订的的是有规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小会就是双方之间没有固定的期限,那么因为分为两种情况,所以在员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之后能够得到的赔偿标准也就不一样,那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说劳动合同没有期限,在本质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三年里,如果员工出现的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的道理,员工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主要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工作时间常的得到的补偿也就会越多,一般满一年的,每一年就支付
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但是超过六个月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就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延伸阅读: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怎样补偿?
工作中受伤,没签劳动合同怎样维权?
未签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