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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我们的公司成为投资行业中具有一流的服务态度,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投资回报、一流的经济实力的公司,就必须要拥有一批具有爱岗敬业和团结奋进的精神,科学务实的管理态度、先进科学的管理技能的时代精英。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掺股公司和分公司。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三条 公司聘用员工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的程序为:应聘者先将符合公司招聘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公司要对应聘人所报专业进行相关知识的笔试,笔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其他的录用手续。
第四条 员工在被聘用前需提供各种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以及以往任职的情况,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公司对所有被聘用的员工保留进行背景情况调查的权利,如员工被聘用后,公司发现其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处理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第五条 员工被实际录用前,需经医院体格检查,经检查无传染性疾病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公司要求员工每年进行体格检查一次,对患有传染病者,视病情状况公司有权按规定劝其离职休息或暂时调离工作岗位。
第六条 凡被公司录用的新员工要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自签订试用期合同之日起,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间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被聘岗位工资标准的70%。在试用期间内,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任何补偿。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七条 员工被公司聘用后,要与公司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第八条 凡被公司录用的员工,需将本人技术职称证件、学历证书交由公司统一管理。个人档案可以调入公司集体户中存档,公司代为管理。
第九条 公司将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续约书,员工须在两周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者,公司将视为不同意受聘。若未收到劳动合同续约书,即意味着合同期满时,公司不在续聘。
第十条 公司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不含用膳时间)。具体上下班作息时间随着季节变化而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月薪制度,按月发放,发薪时间为次月5日。计算薪金时间为当月1日到月末31日。日工薪标准为月工资标准÷21天〔(全年365天-双休日104天-法定假日10天)÷全年12个月〕。
第十二条 公司将视企业经营业绩状况和员工工作能力及业绩适时调整员工薪金。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调职或提升到其他部门或其他岗位工作。所有员工均有被提职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员工本人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程度、品德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三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位要求,正式委任该职。员工被提职后,若因工作不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况做出降职或免职的决定。
第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冗员时,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人数,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受聘的员工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办完各种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未提前30日提出申请而离职者,则需向公司交付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试用期内,员工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周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员工因工作能力不足,不适合公司工作的,公司将视其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员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执行《全国年假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法定假日。
第十七条 员工试用期满,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申请婚假,应提前15天提出,并将结婚证书的复印件附在婚假报告单的后面,待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员工可额外获7天带薪婚假。婚假应于结婚登记日期半年内一次休完。
第十八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可给予3天有薪丧假,以便料理家事。
第十九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可根据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准生证明,按计划生育政策享受产假待遇。
第二十条 员工因病需要在工作时间就诊的,每月可向部门经理申请两次不超过半天(4小时)的外诊假,外诊假不扣发薪金。超过两次,从第三次起将被视病假处理。
员工因病休假,需持病假单到部门办理病假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病假待遇,所休假期按旷工处理。
员工当月请病假5天以内(包括5天)者,按本人工资标准的50%计发;超过5天以上者,当月暂不发病假工薪,全年累计计算并按以下标准执行病假工资:
本公司
工龄 五天以内 全年累计病假在二个月以内 全年累计病假在三个月以内 全年累计病假在四个月以内 全年累计病假在四个月以上
不满
一年
50%
40%
30%
20%
除名
满一年不满二年
60%
50%
40%
30%
除名
满二年不满三年
70%
60%
50%
40%
除名
满三年不满5年
80%
70%
60%
50%
除名
满5年不满10年
90%
80%
70%
60%
除名
满10年以上
100%
90%
80%
70%
除名或另议
注:以上凡“以内”均包括数量词本身
第二十一条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请事假,但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时,应于休假前填写请假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但必须牢记,出勤率是被考虑提升和晋升工薪所依据的标准之一。因此应尽量避免请事假)。
凡事假均扣除事假期间全部日工资。一般员工请假期限在2天以内(包括2天)由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国家和太原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及工伤社会保险。员工有义务交纳由个人负担的保险费用,保险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每年年末,公司将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发放一定比例的奖金。
第二十四条 为提高员工管理水平、知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水平,所有员工均需接受公司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接受公司培训是每个员工的义务。
第四章 员工守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旷工。年内累计旷工五次者除名。下班后不得无故在公司逗留。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 上班工作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严禁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用具参与股票、债券、期货的经营。
第二十七条 要绝对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动,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
第二十八条 接待客户要举止文明,礼貌待客,不准粗言秽语,讽刺客人或对客人有不礼貌或不理睬的行为,不准与客人争辩或在办公场合与同事闲聊。
第二十九条 在对外办理投资和担保业务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下接受客户的宴请或任何名义的馈赠。
第三十条 爱护公司的财产,爱护一切用具,注意节约用电、用水,经常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准私拿公司的一切物品。
第三十一条 要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卫生,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和杂物。
第三十二条 所有员工未经允许,工作时间(早上、中午)不得饮酒。
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有的员工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举止大方,装扮得体,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和佩带胸卡。每个员工都要时刻保持自己的仪表仪容。
第三十四条 科学务实、团结奋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是公司全体员工对待工作的基本态度,每个员工都应以此为铭,尽职尽责地努力工作。
科学务实 就是要求每个员工都应该具备一定的科学技术管理技能,还应具备踏踏实实的学以致用的务实精神。
团结奋进 就是严格杜绝在工作中的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相互拆台现象,提倡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补台、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
爱岗敬业 每个员工都应该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自己的岗位,热爱自己的公司和事业,时刻牢记自己是公司的一员,自己的荣辱与公司息息相关。
忠于职守 公司要求每个员工对于自己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尽职尽责,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本职工作。
开拓进取 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应具备开拓进取精神,不断拓展公司经营领域和发展空间。
第三十五条 对待客户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做到笑脸相迎,用好敬语,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第三十六条 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有关经营、经济、制度、办法等相关资料私自向外提供。所有没用、作废的文稿资料必须用碎纸机销毁,重要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办公室。
第五章 奖惩条例
第三十七条 为了进一步激励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保持员工人员的稳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同舟共济,共同谋求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公司设立经常性奖励以资奖励。享受公司奖励的条件如下:
1. 对改善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业绩和效益有重大贡献者;
2.在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者;
4.为保卫国家财产、人民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严格控制开支,节约成效显著者;
第三十八条 公司员工的违纪种类如下:
(一)轻度过失:
凡出现下列行为者,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并以轻度过失记录。
1. 不按时上班、下班,无故迟到早退;
2. 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3. 上班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4. 在接待客户时有讽刺客人或对客人有不礼貌或不理睬的行为;
5. 与客人进行无理争辩或在办公场合与同事闲聊;
6. 对上级分配的工作迟缓、拖延、消极怠工;
7. 不能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烟头和杂物。
8. 工作时间不穿工服,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 重度过失:
凡出现下列行为者,处以300元以下罚款,并以重度过失记录。
1. 一个月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考勤制度;
2. 旷工一天;
3. 私拿、挪用公司物品;
4. 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用具参与股票、债券、期货的经营。
5. 在对外办理投资及担保业务中,未经允许,私下接受客户的宴请和各种名义的馈赠。
6. 未经允许,工作时间(早上、中午)饮酒。
7. 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8. 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动,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
9. 发现工作中出现问题而隐瞒不报;
10.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给工作带来影响和损失。
(三)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情况的,当以严重过失处理。
1.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2.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赌博在100元以上的;
3. 酗酒、打架斗殴;
4. 组织煽动罢工或聚众斗殴闹事;
5. 利用职务营私舞弊、牟取暴力、假公济私、挟嫌报复
6.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
7. 拒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条 员工违纪处分执行程序如下:
过失类别 过失次数 纪律处分尺度 处分权行使人
轻度过失 第一次初犯者 口头警告 部门经理
轻度过失 第二次违犯者 严重警告 部门经理
轻度过失 第三次违犯者 最后警告 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轻度过失 第四次违犯者 解除劳动合同 情况核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重度过失 第一次初犯者 严重警告 部门经理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重度过失 第二次违犯者 最后警告 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重度过失 第三次违犯者 解除劳动合同 情况核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严重过失 解除劳动合同 同上
第四十条 如果员工对处分有不满之处,可按下列程序申诉:
1. 口头直接向部门经理提出;
2. 如部门经理不做解答或者员工对部门经理所做决定不能接受,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裁处;
3. 如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自接到员工投诉3天内未能做出决定,或所做决定员工不能接受,亦可向公司总经理直接投诉,经过调查,由公司总经理做出最后裁决。
第四十一条 处分的审批权限如下:
1. 警告: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违纪情况随时可以实施,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录下来并报告人力资源部备案。警告的有关材料计入本人档案,年度内轻度过失三次或重度过失一次者,取消年度内违纪人晋升、晋级和工资调整机会一次。
2. 最后警告:由部门经理申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降职、降薪处分,并将有关材料记入本人档案,取消年度晋升、晋级和工资调整机会一次。
3. 除名或开除: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由公司副总经理提名,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