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民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宗教属于上层建筑。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宗教与民族的联系就是宗教的民族性,每一种宗教的产生,总是同某些民族的社会历史条件联系在一起的。民族风俗是一个民族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和家庭婚姻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传统,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风尚习俗,是反映了民族的特点和形式,反映了一个民族共同的心理感情,是构成民族“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这一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风俗具有传承性,社会性,自发性等特点,是民众自发重复的行为,由某些指令所规定的行为在演变为民众的自觉行为前,虽已广泛流行社会,也不能列入风俗习惯之范围,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虽然对于信仰它的民族的社会生活各方面有着深广的影响,与这些民族的风俗习惯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其与民族风俗习惯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佛陀在线上有很多佛教相关的知识,有兴趣的可以学习参考,至于民族风俗 的话,每个民族都各不相同,可以适当的网上查阅了解一下。
我这么跟你说吧,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
再来说说宗教本身,宗教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过去,人们往往只看到了它的反认识逻辑性、危害性和主观性,很少认识到它的价值逻辑性、有益性和客观性。 宗教是理论化和系统化的伦理道德,它以“上帝”、“真主”、“天公”、“诸神”等神秘偶像的意志为一条逻辑主线,把各种零碎的、具体的道德规范以及各种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联系起来、统一起来,这些神秘偶像实际上就是社会利益(特别是统治阶级利益)的化身。总之,宗教的本质就是用主观的、虚假的形式来反映客观的、真实的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用唯心的外壳来包装唯物的内核。例如,“生死轮回”理论反映了社会发展连续性的客观要求;“因果报应”理论反映了人际交往的等价性规律。
民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就是这样一种来自于人民,传承于人民,规范人民,又深藏在人民的行为、语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
他们直接的联系是信仰着共同的神秘,如宗教里边信仰基督耶稣上帝释迦摩尼的,民俗里面信仰观音天公财神的,都是神秘的力量。
关于宗教,我理解的是。在法律和道德行为准则完善形成之前,宗教本身担任着规范人们行为底线的职责。比如说多数宗教都有描述地狱、炼狱、或类似的内容。而且宗教也在很长时间内是朝廷治理国家的一种工具,也类似于现今的法律和社会舆论。而宗教信仰多是对未知自然世界的敬畏,对英雄人物的敬仰。至于宗教文化,“文化”这东西很难说的,太过于综合。
民俗的话,把理想化的宗教映射在现实生活就是民俗中的那一部分。而真正的民俗涵盖量就更大了。
文化是一道菜,宗教和民俗就是油和盐,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甚至有时候都可以互相转化。很乱很复杂。
写论文呀,我不行。
宗教是一种精神信仰;民俗多指生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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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代宗教学角度说,民俗信仰是一种近似宗教信仰的准宗教现象,在某种意义上人它也可以被视为宗教信仰。但是,民俗信仰终归和严格意义上的有组织的宗教信仰不同,其社会作用、社会控制力、约束力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换而言之,宗教是有组织的。
从现代宗教学角度说,民俗信仰是一种近似宗教信仰的准宗教现象,在某种意义上人它也可以被视为宗教信仰。但是,民俗信仰终归和严格意义上的有组织的宗教信仰不同,其社会作用、社会控制力、约束力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换而言之,宗教是有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