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类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商品的时候,应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扩展资料:
本科目核算发行企业按照寄销方式接受外单位委托,代其销售出版物的进价或售价(或码价)。
本科目可以按照受托代销出版物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可以按照委托代销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1、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进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4)期末,根据受托代销出版物销售汇总单结转应付账款,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5)受托代销单位向发行企业发生退货时,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6)发行企业向委托代销单位办理退货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
2、受托代销采用售价(或码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售价(或码价)。
(2)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及“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4)贷记“商品进销差价”、“应付账款”科目。
(5)委托代销单位发生退货时。
(6)向委托代销单位办理退货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发行企业受托代销出版物的进价或售价(码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款属于流动负债类科目。受托代销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并入存货。这两个科目只有受托方做帐时才会涉及到。
代销有两种形式:(1)视同买断方式(2)收取手续费方式
1.视同买断方式。在该中方式下,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象委托方开局代销清单。其分录如下:
(a)收到委托方的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b)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名称
(c)按合同协议将款项交于委托方时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名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收取手续费方式
(a)收到委托方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b)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名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c)收到委托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名称
(d)归还委托方贷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名称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代销商品 ,是指没有财产所有权的,别人委托你代销售的商品,你的责任就是保管和代销。代销商品款是负债的性质,和应付款一样的。
代销商品款和代销商品是对应的科目。是委托代销商品这种销售中出现的特殊科目。双方的金额相同,分列与借贷方。在代销商品企业收到代销商品时做: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按照会计规定,他属于负债类的科目,而代销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中的库存商品。
负债类科目,是表示别人拿商品给你代销,你应该负给别人的商品款,如别人让你代销某类商品10万,分录为:
借:委托代销商品 10万
贷:代销商品款 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