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0-3500)=5000 税率为20%
即5000*20%-555=445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就是=(8500-3500-2800)*10%-105=115
反正要分情况的3500是法定扣除,薪酬减去法定扣除就是应纳所得额,再根据应纳所得额来找税率。应纳所得睡就是应纳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就行了
自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税所得=8500-3500=5000元,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
这个月工资是8500,应缴个人所得税=5000*20%-555=455元。
以上未扣除含社保。
在不考虑保险、公积金等扣除项目的情况下,(8500-3500)*20%-(1500-0)*(20%-3%)-(4500-1500)*(20%-10%)=4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