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退休特殊工种工龄问题有争议可以找那个部门解决(天津市)

2025-03-22 06: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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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你可到 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 进行询问,你的问题能得到解决。

办理窗口:发展促进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三楼)

办理依据

1、《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1993]28号)
2、<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津劳险字[1993]324号)
3、《关于对我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进行审定的通知》(津劳险字[1993]370号
4、《关于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津劳险[1994]94号)
5、《关于对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参保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定的通知》(津劳办[2001]268号)
6、《关于我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核办理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2号)
7、《关于加强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