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第四项基本不用。
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牢记维权时限:
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消费者纠纷解决途径:1、协商: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等等。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保
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我们可拨打12315,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其反应自己的问题,请其帮我们进行维
权。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当我们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向其反映自己购买的东西存在质量
等问题,然后告知是哪个经营者卖的,让行政部门帮助我们维权。
4、仲裁机构仲裁。
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维权,这种维权虽然有些麻烦,但效果是最好的,提供相关的
证据,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
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1)刑事诉讼;(2)民事诉讼;(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
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
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中国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都说”只闻红颜奔驰车上笑,未闻佳人奔驰车上哭“,然而,最近弄得沸反盈天的西安王女士以坐”哭“奔驰车之上,开启了中国消费者”以闹维权“之康庄大道,并引来不少的效仿者,多米诺骨牌效应越来越明显。但从中也折射出了,中国消费者维权之路真可谓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为什么维权之路如此艰辛呢?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个人对组织。消费者往往都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维权,而想对一个严密管理的组织进行维权,显得有力无心;
请输入图片描述
另一方面,内行对外行。组织往往对本组织的核心产品或者服务更熟悉,而消费者基本上都是外行,以内行对外行,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就是,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消费者维权都不知道从何入手;
出现严重的维权问题,我们又该如何进行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第一,学会材料收集。专门设立一个维权文件夹,或者夹子,以便收集所购买的各种产品纸质材料,一旦出现维权问题,及时找到材料,取证反击;
请输入图片描述
第二,学会音频收录。购买大件产品的时候,最好两个人去,另外一个人负责拍关键的视频或者录音;
第三,弄清楚直接管理这个企业的上级行政部门,如工商管理局,如果药品食品类产品还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信类还有工信部等;
第四,打电话315维权。315消费者投诉在一些特别严重的维权事情上比较有效,但毕竟人力有限,大部分时候,315并不能提供及时的维权服务;
请输入图片描述
第五,工商管理局应该牵头成立本地的消费者互助维权中心,自愿原则承担公益维权义务员,以便及时有效的解决本地的维权问题,维权经费部分来自消费者捐赠,部分来自不良商家罚金,中心不定期举行维权义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维权能力和水平。以组织对抗组织,这样明显就平衡了,力量的均衡,让商家不敢造次;
请输入图片描述
第六,出现严重维权问题之后,除了发布视频维权之外,最好直接找到产品或者服务的生产或者提供商,或者母公司,因为中国很多出问题都出在外包上,粗放型的授权模式、代理模式、代工模式、合作生产模式等等是引发维权的主要问题来源,因此有事的时候直接打给终极母公司,更容易引起重视。
维权绝对不是小事,而是关乎中国经济持续繁荣,高质量发展的大事情,只有让企业和厂商对规则产生尊重和敬畏,中国才能真正踏上富庶之路。但愿天下从此无维权之事,各行各业老老实实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日常生活中,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消费。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收费陷阱、旅游宰客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被欺诈过的经历,我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的正常需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 调解解决。
到哪级协会投诉
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投诉所需材料
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诉求。
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消费者可以有以下几种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