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在本名之外,大多另有字,这风气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很普遍了。《礼记·曲礼上》称:“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贵族男子二十岁时 (成年)行加冠之仪而取表字,女子出嫁(成年)之时可以盘发插笄(簪子)了,也要取字;故后来亦称女子许嫁为“字”,如:待字,字人,等等。看起来,这取字的规矩最初是囿于上层社会的圈子,但后来渐渐打破了界限,一般平民也多取字,相沿成习。
那么,字与名是什么关系呢?《颜氏家训·风操》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广义的理解,字不妨是名的含义的诠释,也可以是名的内涵的发挥。例如诸葛亮字孔明,关羽字云长,鲍照字明远,陶潜字渊明,白居易字乐天等等,都是词义互见,相辅相成的。苏轼,字子瞻,假如我们知道“轼”字的古义是指车子前面供人凭倚的横木,“子”则系夫子自称,那么凭栏而望称之为“瞻”也就是顺理成词了。他的另一个表字“和仲”很少用,“仲”是二的意思,苏轼排行第二,加“和”字则含有吉祥意,了解这些字的本义再看表字,含义就明确了。金代文学家元好问,字裕之,人“好问”而学识“裕之”,这字取得实在妙;清代戏曲家李渔的字为“笠翁”,则又可谓以俗字见雅趣了。也有的干脆拆名为字,简便好记,如清代诗人舒位字立人,尤侗字同人。又有些人喜欢取许多字,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文人中多字的冠军,大概要算清初杭州肖山的毛奇龄(一名甡),他一字两生,又字大可、齐於、于、初晴、晚晴、老晴、秋晴、春迟、春庄、僧弥、僧开等等,真是随心所欲,莫名其妙了。
至于文人学士在名、字之外再取别号,也是不可少的雅事,而这号又往往比字取得更玄乎乃至无迹可寻,但大多数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不少人喜欢以曾经居住或逗留过的地名风物为号,如陶渊明《五柳先生传》云:“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李白五岁随父迁居绵州彰明县(今四川江油县)之青莲乡,后因自号“青莲居士”;苏轼贬谪黄州(今湖北黄冈县)后,“与田父野老相从溪山间,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苏轼取“东坡”为号还有仰慕白居易的意思,因白居易在忠州(今四川忠县)曾于东坡屋地栽花自娱,诗尝数言及“东坡”,苏慕而效之,遂以为号。苏轼的这个号在文坛与民间最为普及,他其他的别号多达三十余个,有以排行、籍贯称的,如:大苏(以别于其弟苏辙)、峨眉先生、眉山公;有以职官学名行世的,如:苏使君、苏贤良、西湖长;也有因人格、诗风自称或被人称,以及旨在揄扬胸臆的,如:坡仙、谪仙人、狂副使,不一而足。从他的这许多名号也可见出古人取号的广泛与无限制,多号也就习以为常了。不少的文人还因传闻轶事或佳句而得号,如晚唐温庭筠年轻时参加科试,“押官韵作赋,凡八叉手而八韵成”,时号“温八叉”,这很近于是一种绰号或谑称了。宋代词人张先因有三句写“影”的佳句,被誉称为“张三影”;元末袁凯因咏白燕诗出名,人呼“袁白燕”;清初王士禛作《漱玉词》有“郎似桐花,妾似桐花凤”之句,一时称善,遂号为“王桐花”。这些都是以诗名人的例子。以署邸、书斋名为号也是文人的一种惯例,清代诗人袁枚在江宁(今南京市)小仓山筑随园定居,因号“ 随园老人”;清代藏书家钱曾的藏书楼名叫“也是园”,他的号就称为“也是翁”。
20世纪以后出生的人,姓名都比较简单。在秉承先辈姓氏的前提下,取一个字或两个字作为名就算完事。对于他们来讲,“名字”是一个单纯词,意义不可再分割。但是,对于古代中国人而言,名是名,字是字,各有独立的意思,不可混为一谈。这里专讲古人的“字”。
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礼记·檀弓》称:“幼名,冠字。”这句话的解释是:“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二十有为父之道” 时加“字”,当然是说男子;对于女子,则是“许嫁笄而字”,到了可以出嫁之时(15岁)加“字”。人一出生就要起名,是为了分别彼此,否则便无法以独立身份进入既有的社会秩序系统之中。对小孩直呼其名,不会有什么顾忌,但同样对已经成年者,便显得不够尊重,取字,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所以,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都必须对人称字不称名,这要依对话双方的相互地位而定。彼此地位相当者,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而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上级对下级,也可以称名而不称字,这样显得更亲切。如果说起名是为了分彼此,那么取字就是为了明尊卑 。这是名与字功能的基本区别。
字独立于名之外,但又与名保持有密切的联系。根据古文字学,“字”有滋生之义。因此,我们也可以理 解为古人的字,系由名滋生而来。
现在人要字也是可以,法律并没有禁止,只是我们日常是不常使用到!
可能是潮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