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用人单位批准,也不存在用人单位不接受劳动者辞职的说法。用人单位领导不批准劳动者辞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接受劳动者辞职通知的,不影响劳动者辞职的有效。
需要注意到的是,劳动者辞职的,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申请,前者是指告知用人单位,只需用人单位知晓了劳动者辞职即有效,而不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后者则指必须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后方有效,用人单位没有批准或同意的,该申请无效。法律只规定了劳动者辞职时通知用人单位,而非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为免有些用人单位故意赖账,比如,收到了劳动者的辞职通知故意说没收到、故意说领导没有批准所以辞职无效、领导不在单位无法签字批准等,建议广大劳动者在给用人单位负责人递交辞职通知时有第三人在场,比如在大办公室递交,递交时故意大声说”张经理,这是我的辞职信,我决定辞职,最后上班到今年10月25日,麻烦您安排人员交接工作“,这样一来,单位领导一般不会赖账,在众多员工面前失信。
1:现在的中国就这样,没有公平和正义。我们打工的,就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外资公司还好一点,那些民营企业无耻的要死。所以如果能找到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就不要放弃。
2:建议你:一不要去上班了,通知人事部如果不让你顺利离职的话,就去找劳动仲裁部门和劳动局。
二拿好证据(经理签字写的不同意那一份辞职申请)和劳动合同
三去管理你那个区的劳动局或者工会,如果他们不管理的话,就去市劳动局或者市工会。再不行的话,就找记者和电视台。
3:总会有说理的地方,不要担心。要坚持!!
你提前一个月辞职已经尽到义务了,再不行就消极怠工,到时你不走,经理也会赶你走。
你混一天算一天,反正工资照拿,也不错 ,直到他们同意你离职
劳务合同提出离职申请30个工作日后可以自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