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如果是直系亲属、近亲属的,只需要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能够证明的文件就可以了。律师符合条件的可以是会见罪犯的。
根据《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亲属主要是指因血亲、姻亲和收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会见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证明会见人与押犯确系亲属或监护人,经民警审核后,方可会见。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二)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担任代理人;
(三)代理调解、仲裁;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六)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其他文书。
其他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向监狱在押罪犯调查取证的,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罪犯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律师。
扩展资料: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同时指出:
第五条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向罪犯所在监狱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于会见之日向监狱出示原件:
(一)律师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 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监狱应当留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证明原件。
罪犯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的,律师第一次会见时,应当向罪犯本人确认是否建立委托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
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亲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明。
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看情况,如果是直系亲属、近亲属的,只需要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就行了。第一次去的时候,可能会要你办一张卡,下一次去就可以直接接见了(亲属关系和姓名必须是服刑人员信息中已经存在的,如果没有服刑人员本人没有登记的,有可能要像下面那样办理)。
如果是其他亲属关系,需要当地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其他关系,需要到狱政科进行审批。
一, 依据我国的监狱法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但是有些监狱允许朋友去探监,你可以说是他亲属,一般也不需要证明,也很难证明的,
二,探监时须注意
1, 证件要带好,在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你带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一般探监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
1、会见人需出具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3、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司法部76号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