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家长买的汽车和家电,若没有特别说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家长赠与夫妻双方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在赠与时,最好书面协议表明是赠与谁的。这样就不会被婚姻状况影响
如果是结婚后购置的,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如果女方家购买赠送时没有特殊声明就是赠与他们夫妻的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对孩子的赠与若没有特别说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是发票、行驶证均为男方的署名,如果是婚后所购置,那么这些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