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福利待遇。
劳动报酬是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加班费等。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所以,带薪休假不属劳动报酬范畴。
我的理解是福利待遇。
劳动报酬是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加班费...
带薪休假只是企业为激励员工所作出的一种奖励措施,不属劳动报酬范畴。
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是属于劳动报酬,中国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属于是国家授予企业职工的权利,是属于应该的。
法定的福利待遇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