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后 农村土地使用权子女能否继承

2024-11-15 09: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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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农村你父母一直使用的水稻田等一些土地,等于是向国家承包的,有使用权,但没有拥有权。每户都有一本土地承包证,上面就有承包年限,国家法律规定的好像是三十年,但随地方政策而不同,有些地方的承包年限是五十年,你父母去世后,如果土地承包的年限没有到期,那么你就有权利继承父母的土地使用权,继承使用权直到承包的期限截至日,到时候再由地方土管部门按照当地人口数量来再分配承包,中途如果有事业单位征用了土地,就等于断了你的使用权,应赔偿你相应的损失,征用土地后赔偿的例子很多,例如房开商征地改建小区的赔偿等等,

回答2:

你好!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有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子女不能继承。假如子女本身户口在本地,没有分到土地,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补充。假如村民委员会提出收回,子女不好阻拦,假如村民委员会没有提出收回,本村村民没有异议,你可以使用。

回答3:

需要看具体情况
一、《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
二、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
所以说一要看土地承包权是什么;二要看子女户口情况。

回答4: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土地使用权的,但是长期的林地使用权除外。

回答5:

按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土地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土地经营权。
纵横法律网-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侯健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