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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xue 文学
艺术的基本样式之一,亦称语言艺术。它以语言文字为媒介和手段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现实生活,表现人们的精神世界,通过审美的方式发挥其多方面的社会作用。
文学概念的演变
“文学”一词在中国古籍中早已有之,但其含义与现代美学中专指语言艺术的概念不同。在先秦时代,“文学”兼有“文章”、“博学”两重意义,即将现代所说的文学、哲学、历史等都囊括在“文学”之中。至两汉,人们开始把“文”与“学”、“文章”与“文学”区别开来,称有文采的、富于艺术性的作品为“文”或“文章”,而把学术著作叫做“学”或“文学”——这与现代所说“文学”一词的含义差别很大。到了魏晋南北朝,一方面许多人仍然沿用汉代的说法,把现代所说的文学称为“文章”,把现代所说的学术称为“文学”;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人开始在同一种意义上来使用“文学”和“文章”,即把这两个词都用来表示现代所说的文学,而将学术著作另外称为“经学”、“史学”、“玄学”等等。但到了唐、宋时期,由于强调“文以明道”或“文以载道”,以至出现了重道轻文的倾向,于是又不大重视“文”与“学”的区别,重新把“文章”与“博学”合为一谈,“文学”一词又成了一切学术的总称。一直到清代,“文学”一词通常都是在这种意义上被使用的。如清末民初的学者章炳麟在《文学总略》一文中就说:“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文学作为专指语言艺术的美学术语,在中国是20世纪初、特别是“五四”新文学运动以后才被确定下来,并被广泛使用的。自此,“文学”这个概念才比较严格地排除了非艺术的含义,而成为艺术的一种样式的名称。
在西方,“文学”〔拉丁文为lit(t)eratura〕这个词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文学是指用语言文字记录下来的具有社会意义的人的思维的一切作品;狭义的文学即指语言艺术。作为专指语言艺术的“文学”这个术语,只是在近代、特别是18世纪之后才取代了以前的“诗”、“诗的艺术”的术语而被广泛使用的。
人们对文学性质特征的认识过程 文学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精神现象,当它应社会的必然要求而产生(见文学的起源)以后,它就按照一定的客观规律,经历着自身的发展过程(见文学的发展)。而且,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阶级(在阶级社会中)、不同民族的文学,通常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例如,汉赋这种文学形式在中国汉代产生、繁荣以及后来随社会发展而衰落,史诗这种文学形式在古希腊时代产生、兴盛以及后来随社会发展而消亡,都有它们的历史的和社会的必然性,并带有各自的民族特点。封建时代、资本主义时代的文学同社会主义时代的文学之间,既有某种历史继承关系,又有时代的、阶级性质的区别,也都可以找出其内在根据。
随着文学的产生和发展,人们对文学的性质和特征也有了逐步深入的认识和把握。在人类社会的童年时代,人们对文学现象(或者说在当时只是混沌一体的诸意识现象中的文学因素)的认识自然是幼稚和粗疏的,往往把文学(以及其他艺术现象)视为神的赐予。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学自身的发展,以及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学乃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是一种社会精神现象。在中国先秦时代,虽然人们还把文学同学术混在一起;但对当时文学的主要形式诗歌的性质,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在《尚书·虞书·舜典》中就有所谓“诗言志”的说法(见言志与缘情)。稍后,孔子论述了诗歌“兴、观、群、怨”的社会作用。荀子注意到了诗歌及音乐“入人”、“化人”的审美力量。汉代的《诗大序》和《礼记·乐记》强调了诗乐吟咏情性的抒情性质,并论及了诗乐与时代、现实的关系(见《诗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曹丕、陆机、刘勰、钟嵘等更在他们的文学理论著作中,进一步深入地把握了文学的性质和特征。他们强调了文学的地位和作用;论述了诗歌的“指事造形,穷情写物”的审美性质;区分了不同的文学体裁的特点;指出了“神思”、“感兴”对文学创作的特殊意义;注意到作家的个性、气质和学识深浅雅正对文学创作及作品风格的重要影响;同时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概念,诸如“文气”、“风韵”、“风力”、“风骨”、“形似”、“滋味”等,来说明文学的许多特殊品格(见《典论·论文》、《文赋》、《文心雕龙》、《诗品》)。此后,从隋唐到明清的一千多年间,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取得的对文学性质和特征认识的基础上,对文学的许多品格把握得更加精细入微。唐代皎然、刘禹锡以及自日本入唐的遍照金刚等人提出了诗“境”的概念,初步论述了诗歌主观的情、意与客观的景、象相结合所产生的艺术境界的特点(见意境),白居易强调文学须“为时”、“为事”而作,韩愈倡导文以明道;宋代严羽认为诗有“别材”、“别趣”,标举“妙悟”、“兴趣”(见《沧浪诗话》兴趣说);明代李贽鼓吹文学须表现“童心”;公安派提倡诗歌要“独抒性灵”(见性灵说);清代叶燮认为诗歌是主观的“才、胆、识、力”与客观的“理、事、情”相结合的产物,等等。他们都对抒情文学的特殊性质提出了各自的理解。而对戏曲、小说等叙事文学的特点,明清的许多文人学者也开始有了较深的认识,如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论述了戏曲的一系列特殊规律,金人瑞、毛宗岗等人在《水浒传》、《三国志演义》等小说评点中,阐发了人物性格的创造法则等等。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中国许多学者开始吸收西方一些美学思想同中国古典美学相结合,来观察和解释文学现象。如梁启超强调小说与改良主义政治运动的密切关系,阐述了小说的“熏”、“浸”、“刺”、“提”的艺术感染力量;王国维接受了康德、特别是叔本华的美学思想,宣扬文学的本质乃是“解脱”人生的“痛苦”,并总结了中国历代关于诗的“意境”或“境界”的论述,对这个概念作了全面界说。“五四”以后,对文学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西方,从古希腊开始,经过漫长的中世纪,以至14至16世纪的文艺复兴,到18、19世纪资产阶级的许多相当完整和精密的美学体系的形成,对文学的性质和特征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不过,它们表现出自己的民族特点,与中国美学大相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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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不同体裁和种类
在整个艺术领域中,文学是具有自身特点的一种样式。而就文学本身而言,它又具有各种不同的体裁和种类。
中国古代有所谓“文”、“笔”之分或“诗”、“笔”之分,即分为韵文和散文两类。
中国现代美学通常把文学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四种体裁。
在西方美学中,也有人把文学分为诗歌和散文两种基本类型。
还有人从内在性质上——即以文学所反映的对象和内容、所用的塑造形象的方法等为标准,把文学现象分为叙事的、抒情的、戏剧的三大类。
文学的不同体裁和种类之间,虽有大体上的区别,但无绝对界限。而且不管什么体裁、什么种类的文学作品,都有着共同性和统一性。它们都以反映在作品中的现实生活以及融化于其中的作家的认识、评价和思想感情为内容,以内容的组织结构、存在方式及其语言表现为形式。而优秀的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总是辩证地完美地统一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见文学作品)。
(杜书瀛)
xiaoshuo 小说
文学体裁之一。以散体文的形式表现叙事性的内容,通过一定的故事情节对人物的关系、命运、性格、行为、思想、情感、心理状态以及人物活动的环境进行具体的艺术描写,是小说的基本特征。
小说起源于古代的神话传说。鲁迅说:“至于现在一班研究文学史者,却多认小说起源于神话。因为原始民族,穴居野外,见天地万物,变化不常——如风、雨、地震等——有非人力所可捉摸抵抗,很为惊怪,以为必有个主宰万物者在,因之拟名为神;并想象神的生活、动作,如中国有盘古氏开天辟地之说,这便成功了‘神话’。从神话演进,故事渐进近于人性,出现的大抵是‘半神’,如说古来建大功的英雄,其才能在凡人以上,由于天授的就是。例如简狄吞燕卵而生商,尧时‘十日并出’,尧使羿射之的话,都是和凡人不同的。这些口传,今人谓之‘传说’。由此再演进,则正事归为史;逸史即变为小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先秦两汉的史传散文,在叙述故事、描写人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给予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以深远的影响。中国古代小说滥觞于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和“志人”小说,但这些小说篇幅都较短小,故事情节也较简单,大抵是一些片段。到了唐代的传奇小说,才逐渐形成了比较曲折复杂而又完整的故事情节,宋元时期,出现了话本小说,明代又出现了文人创作的拟话本。经过这样的发展,中国古代小说在明清时期达到了高峰。“五四”以后的现代白话小说,吸收了中国古代小说的长处,又广泛地借鉴了外国小说特别是19世纪西欧和俄国小说的创作经验,使小说艺术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小说已成为中国文学中最重要也最繁荣的体裁。
小说的构成要素
故事情节是小说的第一要素。情节是人物性格的历史,是展现人物性格、行为、思想、感情和各种心理状态的重要手段。任何故事情节总发生在一定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因而它也是展现人物环境的必要条件。小说的情节具有可叙述性,但一般是通过描写人物思想性格和情感欲望的冲突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人物关系、人物命运的变化来展开的。反映丰富的生活内容、描写众多人物的小说,往往交织着多条线索,有主要的中心情节,还有若干次要的副情节。
人物性格的刻画,是小说的另一要素。小说在故事情节的开展中,应当通过对人物外貌、人物行为和心理状态的直接描写,再现活生生的鲜明个性。小说也有只写一个人物的,但通常总描写一个以上的人物,除了主要人物即小说的主人公外,还描写众多的次要人物。
对人物的生活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的具体描写,也是小说不可缺少的要素。小说的环境描写包括历史背景、时代气氛、人物关系、人情风俗以及自然景物等方面。
小说必具备以上要素,但并非具备以上要素的一切文学作品都是小说。散体文或以散体文为主的形式使小说区别于诗歌;描写内容不受舞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它区别于戏剧文学;而艺术的虚构则又使它区别于纪实散文和传记文学。但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又是从神话、史诗、戏剧、纪实散文和传记文学中摄取营养而发展起来的。
在现代文学的发展中,有些现代主义流派认为小说可以不要情节,不必刻画人物的个性和塑造人物的典型形象,也不一定要进行环境的具体描写,他们强调“表现自我”,主张孤立地描写人的某种情绪、某种潜意识心理。
小说的分类
小说按其篇幅长短分为长篇、短篇和中篇。长篇小说指篇幅长、描写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的人物,反映比较广阔的社会历史画面的作品。
小说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区分其种类。例如以题材而论,欧洲中世纪有骑士小说,16世纪西班牙有流浪汉小说,18世纪英国有感伤小说、法国有哲理小说,等等。中国古代,也曾从题材上对小说作过划分,如宋代话本有胭粉、公案、灵怪等类,明清有英雄传奇,清代有才子佳人小说、谴责小说,近代、现代则有社会问题小说、心理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神话小说、惊险小说、侦探小说、反特小说、推理小说等。
小说在其历史发展中,不但反映的生活内容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而且表现形式和表现技巧也在不断丰富和变化。以人称来说,多数小说采用第三人称的故事体,特别是长篇小说,作者对所写的故事,只作客观的叙述。但也有第一人称的小说,作者以“我”的身份向读者讲故事,或者采用书信体、日记体、自传体等。此外,也还有人采用第二人称的叙述方法。从语言来说,在中国则有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之分。
“五四”以来的现代小说,融古今中外小说的表现形式手法于一体,形成了现代中国小说新的体貌。现代小说继承了古代小说在人物描写上“粗线条的勾勒和工笔的细描相结合”以及结构上“可分可合、疏密相间、似散实联”的特点(茅盾《漫谈文学的民族形式》,《茅盾评论文集》(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又吸收了外国特别是西欧和俄国小说心理刻画和意识流的手法,以及在情节结构上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适当运用插叙和倒叙的方法,等等。随着电影、电视的兴起,还出现了电影小说与电视小说。现代小说拥有的表现手段几乎是无限的,凡是生活中存在的现象而语言又能加以表现的,小说都有能力加以描写。除了描写人物的肖像、语言和行为外,还可以描写人的感受、幻想以至梦境,这就有可能把存在于广阔的时间与空间的历史画面与人物内心深处的精神世界,色彩鲜明、维妙维肖地在一定篇幅里刻画出来,使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同时,小说还可以利用作者的旁白、议论和抒情,使自己的艺术表现获得哲理的和诗的光辉,由此增强作品的思想容量与艺术魅力。因此,现代小说是文学中表现力最强的一种体裁。
(王淑秧)
sanwen 散文
文学体裁之一。其概念古今有所不同。古代指与韵文、骈文相区别的散体文章,包括经传史书在内。中国文学散文是从应用文字和学术论著(最早是经、史、子)发展起来的,而且它与应用文字和学术论著始终不曾脱离关系。
中国散文有悠久的历史。
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是中国最古的文字,也是书写文学的萌芽。周代出现了大批历史散文和诸子散文名著,其中有不少著作,或其中的某些篇章,具有浓厚的文学色彩。秦汉散文在先秦散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特别至东汉以后,除子、史专著外,开始出现了各体单篇散文,如书、记、碑、铭、论、序等,原来只是子、史著作表达工具的散文,至此取得了某些独立地位。魏晋南北朝,是古代散文的发展变化时期。诗、赋和骈文的繁盛,一方面造成散体文的中衰,另一方面也为提高散文的修辞技巧和文采准备了条件。唐宋古文运动,反对骈文,提倡“古文”,实际是一次关于文体、文风和文学语言的全面改革运动。在它的推动下,自唐宋迄于明清,逐渐出现了文学散文,产生了不少优秀的山水记、寓言、传记、杂文等文学作品。清代姚鼐的《古文辞类纂》,是中国古代散文体分类的集大成之作,它将文章分为13类:论辨、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古代散文文体的状况。
现代散文则指与诗歌、小说、戏剧文学并列的一种文学样式,包括叙事性散文、抒情性散文和议论性散文。近年来,由于叙事性散文中的报告文学和议论性散文中的杂文越来越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学样式,因而人们也越来越趋向于把它们从散文的范围中划分出去。这样,就又形成了狭义的散文概念,即专指以抒情为主或抒情与叙事并重的“散文小品”。
现代散文区别于小说、戏剧文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要求写真人真事,或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加工。散文中的人物、事件,必须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至少也应有相当根据;但它所允许的艺术加工程度要比报告文学大些,它强调人物事件的主要方面符合客观真实,不像报告文学那样,要求所写的人物言行乃至时间、地点、事件都必须准确无误。散文中的“我”,常常是作者自己,与小说中的“我”有很大的不同。由于散文能真切、迅速地反映现实生活的真实事件和问题,直接表达作者的认识和情感,因而优秀的散文作品比起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来,具有“轻骑兵”的作用。
散文不同于小说、戏剧的又一显著特点,是反映现实生活,注重表现作者的生活感受,不要求完整的人物情节,具有选材、构思的灵活性和较强的抒情性。如鲁迅的散文,就往往抓住生活中的一人、一事、一景、一物或一些有内在联系的生活片断,来表达一定的认识和感情,而不求像小说、戏剧那样具有丰满的人物、完备的情节。作者写这个人或这件事,不是为表现而表现,而是要写这个人、这件事给自己的印象、感受和影响,用以感染或启迪读者。散文的这一特点和诗歌很相近,但又不像诗歌那样高度凝炼,表现形式也比较自由、随意。
此外,由于散文能将叙事、抒情和议论的功能熔于一炉,并且自由灵活,可以有所侧重,所以,它的表现形式也比小说、戏剧文学更为多种多样,举凡杂感、短评、小品、随笔、速写、通讯、游记、书信、日记、回忆录等等,都可以纳入散文范围之内。同时,散文能够做到“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便于多方面地反映现实,只要具有健康的内容,丰富的生活情趣,能给人以启示和美的享受,都可以成为优秀散文篇章。所以鲁迅说:“散文的体裁,其实是大可以随便的,有破绽也不妨。”(《怎么办》)这里所说的“大可以随便”,是指散文体裁风格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既可以叙事,可以描写,也可以议论,可以抒情。根据内容和主题的需要,它可以像小说那样,通过对典型性的生活片断和细节,作形象描写、心理刻画、环境渲染、气氛烘托;也可以像诗歌那样,运用比喻、象征、拟人等艺术手法,创造一定的艺术意境。但是,散文体裁与表现方法的灵活多样,不应理解为可以不加思索地信笔写去,恰恰相反,唯其篇幅短小,更要求艺术的精粹,唯其自然朴实,更须注意诗情和文采。散文贵“散”又忌散,是辩证的统一。无论是讲究巧妙构思的散文,还是结构上浑然天成、不需多少熔裁工夫的散文,都应力求通过“形散神不散”的表现技巧,达到一定意境的创造,把深刻的思想、美好的情怀,通过生动的画面表现出来,而且要内情与外物相融合,诗意与境界相交织,以唤起读者丰富的联想。同时,为了创造清新优美的意境,在语言方面,散文要求言简意深,短小精悍,精练优美,朴素自然,既要充满浓郁的时代生活气息,又要具有作家鲜明的风格特点。
(王振民 褚斌杰)
小说和散文有什么区别呢?它们的区别在于作者和作品的关系。如果说小说家与小说的关系就像一个建筑师和他的建筑物的关系,散文家与散文的关系就像一个人和他的家的关系。建筑师把建筑物建筑完毕,建筑师就离开这个建筑物了。在这时,尽管这个建筑物还是这个建筑师的劳动成果,还是带着他的建筑风格的,但所有这一切都已经成了这个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可以离开作者而独立发挥自己的作用了。而一个人和他的家的关系则不同。尽管一个人已经把自己的家布置好了,但这个家仍然是他的家。别人可以来看,来做客,但你却不能认为这就是你的。它的主人住在这个家里处处合适,你住在里面就不合适了。
严格讲,按照文学体裁的分类,小说属于散文.
说起区别,如果我们把小说比做玫瑰,那么散文就是一个五彩缤纷大花园.
文学的话 就是个统称吧
没区别,都两个字
小说与其他文学体裁比较,是一种最自由的叙事性的文学形式:它既不受真人真事的限制, 也不受时间、空间的约束;既能在文中直叙作者的感情和见解,又能在文中根据情节的发展 描述大段的景物和人物的心态。总之,它是可以调动各种艺术表现手段,多角度、多层次— —充分反映五彩缤纷生活的全方位的创作“摄影机”。
散文中的形象比较明显,常用第一人称叙述,个性鲜明, 正象巴金所说“我的任何散文里都有我自己”, 总之可以说是表现自我。这就需要大胆无忌。正如鲁迅所说“任意而谈,无所顾忌”,他还推崇曹操及魏晋散文的“力主通脱”。又如刘半农所说, 散文要“赤裸裸地表达”。还如一些人所说,“我是怎样一个人, 就怎样写”,“心口相应,信口直说”, “反正我只是这样一个我”。写真实的“我”是散文的核心特征和生命所在。 这是定义的最大要素。
散文语言十分重要。首要的一条是以口语为基础,而文语(包括古语和欧化语)为点缀。其次是要清新自然,优美洗练。此外,还可以讲究一些语言技法,如句式长短相间,随物赋形,如多用修辞特别是比喻,如讲音调、节奏、旋律的音乐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