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男方婚前买房,只要男方同意,婚后办证可以加女方名字。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男方婚前全款买房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是男方独有的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方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加上女方名字就是对女方的一种赠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件事上,你要充分和老公沟通到位,夫妻关系的经营才是最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付款方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男方愿意可以加名,毕竟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另外,加名前贷款要还完,双方直接拿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办理
如果有贷款,加名需要银行同意,银行如果认定女方有还款能力相对加名容易些
公公在我和老公结婚前买的房子,但结婚后才办的房产证,写的老公名字,就是你老公的个人房产权。。。
因为不断管是谁出的钱,这是在婚前购买的,这是属婚前房产,不能算共有房产。
但公公要拿房子抵押贷款,如果你老公不同意,你公公是不能用房产证贷款的,除非是你老公同意贷款。
因为房产贷款必需是房产证本人才能贷款,你公公用你老公的房产证是不能贷款,并且银行也不会受理的。
放心吧,只要你老公不同意,就贷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