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向民政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政局有离婚协议专门的表格,也可以共同到民政局按要求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