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该如何讨债?

2024-11-22 19:20: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是一个有关“脸面”的问题,既然是朋友,你可以把钱借给他,也可能当时特别慷慨,可能连借条都没有,说明你们的关系不只是简单的朋友,对于这样的人,应该怎么把借给他的钱要回来。

  • 既然已经把钱借出去了,还是当时的朋友,记住,我用的是“当时”。就不要总是见面就说“钱”的事情,显得自己太小家子气。

  •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借钱的时候,很“君子”,还钱的时候,吭吭哧哧,一旦催要,就会影响或严重伤害朋友的感情,必须考虑清楚。

  • 其实,如果是真正的朋友,当时借钱,你的朋友要是犹豫再三的,你现在要朋友还钱,切忌犹豫,必须直接提出“我现在有困难,需要钱”。

  • 这就需要你多留心,多留意,也可以谈话之间问一句,当时的那件事处理的怎么样了?它会很自然想起借钱的事情。这也是朋友之间互相关心的事情。

  • 朋友究竟为什么事情不还钱。是生活遇到了困境还是生意不顺。如果是这样,这钱不要着急要,朋友度过难关,就会给你的。

  •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催还。一旦你催还,朋友说不出任何推迟还钱的理由,你就可以判断出,你的钱,被朋友挥霍了,如果不紧急催还,你的钱说不定就没有了。

    回答2:

    回答3:

    借钱不还怎么救济?

    回答4:

    回答5:

    债权债务当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