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工作3个月是试用期,可是3个月过后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仍然在工作,可以告公司吗?怎么告?

2024-10-30 14: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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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去告公司,你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即可,你也可以去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

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一个月之内企业就得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间,试用期并非企业想多长就多长。工作三个月而不与员工签订合同显然是违法的,法院起诉能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回答2:

  公司说工作3个月是试用期,可是3个月过后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仍然在工作,属于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入职开始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以此离职的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3:

1、用人的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本律师特别提醒,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有些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而不能、也不应当直接作为您处理法律事务指导法律诉讼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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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如果你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入职时间、工资水平,那就恭喜你啦。

回答5:

按照规定入公司一个月之内就必须签定劳动合同了,试用期也包括在内了,如果你已经签定了一年的合同期的话,那么你告什么啊?如果没签定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到跟公司协商尽快签定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的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告他,要求支付两个月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过需要时间和精力,自己看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