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如下:
1、申请。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
2、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并准备好选票。
3、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
4、 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有:
⑴ 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_。
⑵ 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⑶ 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⑷ 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⑸ 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⑹ 宣布投票次序。
⑺ 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
⑻ 计票。
⑼ 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⑽ 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
5、支委会分工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
6、上级团委批准
⑴ 审批支委会。
⑵ 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
7、 公布
⑴ 将上级团委批复向全体团员公布。
⑵ 召开支委会议,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
分为两种一种为组织提名,一种为公推自选。
一、组织提名候选人
1.筹备团代会或团员大会(准备团代会的议程、主要议题及相关材料,比如:团委工作报告、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
2.向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提出开会申请
3.批复后发出会议通知(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议题议程等)
4.如是团代会需召开下级团组织团员大会选举团代表,如是团员大会此步略去
5.召开会议,选举。
6.结果上报同级党组织及上级团组织等待批复
7.正式下达任命文件、
二.公推自选
1.同上加候选人资格设定
2.同上
3.组织报名
4.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下级团组织公推,确定候选人
6.选举团代表
7.发出会议通知或公告
8.召开会议选举
9.结果上报同级党组织及上级团组织等待批复
10.正式下达任命文件、
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员代表-团员代表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
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超过六个月,执行会暂时终止,待有可执行财产时在恢复执行,同时会将债务人上记录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规定的中止执行的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涉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申辩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裁定的。
扩展资料:
继续执行制度
人民法院在采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
这项制度的实质就是被执行人债务的不豁免原则,即被执行人的债务不因清偿或分配而予豁免,只要债务人还有剩余债务存在,他就应当负责清偿,直至全部清偿完毕。
法律规定,即便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所负的债务也不能被免除,而应以其遗产偿还债务,或者由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行中止
不合法。1、对于小产权房,国家明文规定不得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你朋友向他人购买小产权房的行为本省违反法律规定,其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2、你朋友唯一的法只能要求出卖人退还购房款,至于能否完全收回,那就要看造化了,毕竟出卖人现在一无所有。3、你朋友如果想强行入住,其行为违法。补充回答:1、法院是基于债权人的要求对债务人的资产予以冻结的,是合法的。2、即使你朋友强行入住,但如果债务人用于抵押的资产变现后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的话,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对你朋友强行入住的房产予以拍卖,所得现款用于偿还债务人的债务。3、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就应该慎重考虑,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的后果当然应该自己承担。4、建议你朋友立即起诉出卖人,这样的话,还可以按比例分得一部分。不足部分等以后出卖人有了偿还能力时予以偿还。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借条凭证有效期为3年。防止借条凭证失效,可先起诉。2,等判决书15日生效后,申请执行。这样借条凭证就不会失效。
法院会判债务人还钱呗,但是对方真没钱债权人就收不到钱
如果是民间借贷,在执行环节法院会核实债务人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划拔。
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超过六个月,执行会暂时终止,待有可执行财产时在恢复执行!同时会将债务人上全国失信容易黑名单(会限制债务人高消费,及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