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半,有结婚证,没小孩,因感情不和,男方起诉离婚要求退回彩礼,女方需要退还吗

2024-11-01 23:24: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仅从离婚这一事件上讲,女方可不予退还。不仅如此,女方还可反诉男方就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求得到一半的婚后共同财产。至于男方原先支付给女方父母的彩礼,可以另案起诉女方父母,要求返还。

回答2:

  夫妻俩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以及协议彩··礼的退赔。
  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解释(二)
  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2)、(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回答3:

男方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回答4:

一年半了,不需要!

回答5:

没有理由推啊,都结婚一年多大姑娘被你变成了女人人家还没找你要损失费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