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民、刑事法院院长权大;地方财政管理财政局长权大。
这个管个的,不能完全说谁大谁小。
财政的事法院院长关不着,财政局长就能管。
法院的事财政局长管不着,法院院长能管,
从级别来说法也基本一样,有的院院长能高半级。
法院院长:和地方行政首长比要降半格。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部级。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厅级,县区一级人民法院副处级。直辖市和省会市,一些特殊市另算。
财政局长;财政局的行政长官,通常被认为是地位仅此于公安局长的局级职位。
其实他们是没有大小之分的,只是各司其职,职位和工作领域不同,所以不做比较的,他们都是各行业的带头人。但是要说比较的话可以说的是在一个地区,一个层次可以说一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