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指哪些人

2024-11-30 1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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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干部。但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一些具有国有资产成份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当中,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有关国有单位为了行使对所参与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派驻的管理人员。

三)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救、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回答2: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

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在随时代和国家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公职人员核心的东西是所谓的“公职”概念,“履行公职”这个概念非常广泛,比如国家机关,或者说政府序列以外的人员,如果他也是在履行公职,同时又占有编制,财政上负担他的工资福利,他就是公职人员。显然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国家公务员。

拓展资料:

现在社会普遍认知的“公职”主要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等。这些职位的普遍特点是:享有编制,有很好的福利体系,社会地位较高,工作稳定有保障等。和在私企工作的人员不同,这一类人员的工作有着更大的稳定性,在缺乏安全感的时代里被更多人所向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职人员

回答3:

国家公职人员包含:一、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二、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人员。三、其他公职人员(但必须同时具备三点:1、单位是公有性质。2、本人为在编人员。3、依法履行职务)。
国家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在随时代和国家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公职人员核心的东西是所谓的“公职”概念,“履行公职”这个概念非常广泛,核心词是“公职”,就把很多单位的人员都包含进来了,比如政府序列以外的人员,如果他也是在履行公职,同时又占有编制,财政上负担他的工资福利,他就是公职人员。显然公职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国家公务员。
这是一条比较专业的回答,请参考!

回答4:

国家公职人员包含:一、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二、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人员。三、其他公职人员(但必须同时具备三点:1、单位是公有性质。2、本人为在编人员。3、依法履行职务)。
国家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在随时代和国家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公职人员核心的东西是所谓的“公职”概念,“履行公职”这个概念非常广泛,核心词是“公职”,就把很多单位的人员都包含进来了,比如政府序列以外的人员,如果他也是在履行公职,同时又占有编制,财政上负担他的工资福利,他就是公职人员。显然公职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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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国家级正职(一级公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二级公职):

国家副主席,

中央军委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候补委员,

中央纪委书记,

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三级公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江苏省省长、北京市市长)

(特殊规定的副职),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四川省军区司令员、18集团军长)

省部级副职(四级公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

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

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

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任。)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

(党组成员)(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的副职领导人(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的正职领导人(如南京市市长)

(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部队副军职干部(如上海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集团军副长)

厅局(地)正职(五级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