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如何补办独生子女证

2024-11-07 07: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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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且自愿领证的,按以下程序申领:

(一)在所在村(居、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填写基本情况,并在“申请理由及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二)所在村(居、社区)审核并签署意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办的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员,需携带申请表及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一孩《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

4、依法收养子女的,应提供《收养证》及其复印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回答2: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回答3:

  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手机尾号为6370的移动用户通过短信平台咨询:我朋友夫妇两人都是农村的。只生育一个女儿,今年18岁了,请问可否补办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金华市人口计生委答复:可以补办。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8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般在孩子14周岁以前领取,因故未在14周岁以前领取的,1971年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随时申领。但领证前的相关待遇不再补发。
  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方未生育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自愿不再生育的一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方式为,村(居)民委员会的计生部门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由双方单位盖章(没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盖章),携带孩子的一寸照片两张前去计生部门办理。

  何种情况能生育两孩?

  手机尾号为0966的移动用户通过短信平台咨询:我和老婆1999年在香港已生有一个儿子,儿子领有香港身份证。我和老婆是本地户口,请问,能否再生一胎?
  手机尾号为5827的移动用户通过短信平台咨询:我是农转非户口,我老婆是农村居民,我们有一个3周岁的女儿,请问我们能不能再生个小孩?
  金华市人口计生委答复:夫妻双方是本地户口,生育政策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因此,第一位读者不能生育第二胎。第二位读者如属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5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生两孩后一定要结扎吗?
  手机尾号为7897的移动用户通过短信平台咨询:已育有二孩但采取避孕方法的,请问,有规定一定要结扎吗?
  金华市人口和计生委答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9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减少和终止非意愿妊娠。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首选为一孩放环,两孩结扎。如果身体不允许的(要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检查),经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的避孕措施。

  有两个孩子后再婚能生育吗?

  手机尾号为5529的移动用户通过短信平台咨询:请问男方婚前有两个孩子,如果再婚,女方没有孩子她还可以生吗?
  金华市人口和计生委答复:如果两个孩子都属于计划内生育(符合计生政策),并且离婚时两个孩子都判给对方,与初婚未育(离婚未育)的人再婚,根据浙江省人口计生委2004(42)号文件规定,报经市级计生部门批准,可以允许再生育一个。

  独生子女有何待遇?
  小灵通尾号为4720的用户通过短信平台咨询:听说,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受每月60元的补助,请问,有这个政策吗?
  手机尾号为9288的联通用户通过短信平台咨询:我是义乌人,现在生一个女孩可以领独生子女证,并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请问,如果是一个男孩可以领独生子女证吗?可以享受同样的优惠吗?
  金华市人口和计生委答复: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下列一项待遇:
  1.领取每年不低于1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生一个男孩也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同时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
  (本报记者 潘毅)

回答4:

到女方户籍地的街道领独生子女证申请表,然后双方单位盖印后,到女方街道盖印,最后到区计生局办理。这是从不同的网站得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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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见表样)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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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一、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

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二、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如系外地调入上海换证者,还

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

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最后转劳资料。

回答5:

1,如果你是在国有制单位的话,那你只能听着老板怎么说就是怎么一回事。如果不是的话,那迁户口和独生子女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都没
2,可以作为补办时的证明,但是显然不能代替
3,这,各地有差异,我不知道你调到哪里了,我也没法回答没法查
4,显然是必要的,这至少是一个证件。这依然是各地有差异,不过有那个东西再好不过也就是多发每年最多几百块的补贴,不过既然是证件还是办了为妥

有关的细则,无论是天津还是济南我都没找到最新的,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一定是可以补办的,在孩子户口所在地或者是女职工户口所在地。
但是相关的证明,比如出生证明等你就得回济南开了。
还有独生子女在法律上的界定是父母双方都只有一位法律上的子女(当然这只是针对父母,孩子不要担当)也就是无论您是和一位离异后有孩子,并且无论这个孩子是不是由这位抚养,(这是天津市的文件的说明,山东的我找不到抱歉,但是青岛市的相关文件说假使未抚养,就是再婚后组成的家庭中还是只有1子女的话,那就还算是独生子女家庭,这可以作为参考)还是再婚生育,都是要没收独生子女证的。
但是这还是办了为好,因为到时候假使您真的要生育而有被要求没收独生子女证,您又没有,那就不好搞了。
还有这以上只是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至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您也晓得中国这社会……所以还是找到人问一问为妥
但是至于程序,我只有一份济南市92年的,还是大学老师写的论文里的,我觉得应该过期了,但是大概和你讲一下。
有一点比较麻烦的是这恐怕要你前任配偶的单位开证明,当然如果他拒绝你可以直接去找他的单位如果您在济南那就在济南办,在天津就在天津办,这是不会有人非要去别的地方办的。(不过我指的是户口啊)
本人可向计生部门申请补办。所要的证件: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还有单位证明。原配偶单位证明
不过,好多省份的文件里都说文革之后出生的子女满14岁不再补办……没找到山东和天津的,但是江西安徽北京贵州都是这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