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在于,如果是对仲裁协议本身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而如果对协议里面的具体条款有争议的或出现约定情形的,那就只能申请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第一种 确定了具体的仲裁委 就算有效
第二种 即使确定了具体的仲裁委 也无效 法律不允许同时确定仲裁和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般情况下双方签合同时,合同里有专门的仲裁条款(即仲裁协议),没有的也可以另签一份仲裁协议。
两种说法分别举一例,你仔细体会一下区别:
1。交货的质量问题或付款问题发生争议时,只能通过仲裁解决。
2。双方签的合同是否生效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