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从11月1日零时开始,人口普查每10年人口普查一次。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八条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扩展资料: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五条 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一般情况下,人口、农业普查10年开展一次。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时间是2000年,因此,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应在2010年。
方式的话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具体的时间不会这么快公布的
2010年11月1日0时开始,第6次人口普查
每十年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