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工资虽然在2020年1月15日发放,但是2019年12月份企业已经预扣了个人所得税,那么就作为2019年的收入。第二种情况是,企业在2019年12月份没有预扣个人所得税,而在2020年1月15日发放工资,那么应该作为2020年的工资收入预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