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之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如果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没有缴满一年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交纳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并且要单位原因解除合同,才能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