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住房维修基金能办房产证吗

2024-11-15 20: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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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不可以办房产证。
1、按照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
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
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
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
户。
3、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
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
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
产权人。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
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商品房销售
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
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具体规定:首期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缴存:
(一)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二)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

回答2:

是的。根据相关的规定,不缴纳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房地局将不予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此规定的立法目的 在于保证住宅维修基金的落实到位,以保障房屋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答3:

可以办,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权强执你交纳大修基金做为办房产证的必要条件,已经被官方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