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74元。
1.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统计局今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74元,同比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2.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2408元,增长7.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比上年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
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除以常住人口)也就远小于人均可支配总收入(支配总收入除以常住人口)。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参考资料:黑龙江电视台-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九条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中写明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拓展资料: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2.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 交纳的所得税-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记帐补贴)/家庭人口
3. 详细构成
家庭总收入
指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收入的统计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无论收入是补发还是预发,只要是调查期得到的都应如实计算,不作分摊。
(1)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
(2)经营性收入, 指个体或私营业主在一个记账周期(一个月)内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租金收入。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家庭、亲友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个人所得税
指调查对象被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等个人所得的税款。
社会保障支出
指调查户家庭成员参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交纳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具体包括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的医疗基金、个人交纳的失业基金、个人交纳的养老基金和个人交纳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记账补贴
指调查户因承担记账工作从统计部门、工作单位和其它途径所得到的现金。不包括实物部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九条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中写明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834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比上年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969元,增长7.4%。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958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843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2495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4547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4934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485元,比上年增长6.4%。
扩展资料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 交纳的所得税-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记帐补贴)/家庭人口
1、家庭总收入:指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收入的统计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无论收入是补发还是预发,只要是调查期得到的都应如实计算,不作分摊。
(1)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
(2)经营性收入, 指个体或私营业主在一个记账周期(一个月)内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租金收入。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家庭、亲友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2、个人所得税:指调查对象被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等个人所得的税款。
3、社会保障支出:指调查户家庭成员参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交纳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具体包括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的医疗基金、个人交纳的失业基金、个人交纳的养老基金和个人交纳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4、记账补贴:指调查户因承担记账工作从统计部门、工作单位和其它途径所得到的现金。不包括实物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国民经济发展公报,按常住地分,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
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834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比上年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969元,增长7.4%。
图为国家统计局2013-2016年居民收入部分统计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从形态构成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一种形态,即价值形态。它只是反映城镇居民的现金收入情况。从可支配的内容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
参考资料: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2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445元,增长5.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55元,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
参考资料
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人民网[引用时间2018-5-13]